机动车行驶证与驾驶证有哪些区别?


机动车行驶证与驾驶证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定义及用途不同**:行驶证是机动车的“身份证明”,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证明该车辆可以合法上路行驶。例如,一辆新购买的汽车,只有在取得行驶证后,才能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而驾驶证是驾驶员的“资格证明”,是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用于证明驾驶员具备驾驶某种车辆的能力。也就是说,有了驾驶证,才被允许驾驶相应类型的机动车。 **记录信息不同**:行驶证记录的是车辆相关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型类别、发动机号、车架号、载质量或者乘坐人数、初次登记日期以及年度检验记录等。例如,通过行驶证可以清楚知道车辆的品牌型号、购买日期等。驾驶证则记录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还有首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档案编号、有效起始日期和有效期限、违章记录等。比如,驾驶证上会标明持证人可以驾驶的车辆类型,像C1表示可以驾驶小型汽车等。 **携带及查验要求不同**:驾驶机动车时,行驶证需要随车携带,放在车内显眼位置,以便交警随时查验车辆的合法性。驾驶证则需要驾驶员随身携带,以备交警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当遇到执法检查时,驾驶员需要同时出示所驾车辆的有效行驶证和本人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行驶证的车辆类型记录必须与驾驶证的准驾记录相符,才可以正常上路行驶。 **发放和管理机构**:行驶证和驾驶证都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即车管所)发放和管理。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这表明行驶证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必要凭证。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这明确了驾驶证的取得条件和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