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有什么区别?

我在和朋友聊公司和社团相关事情时,对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不太清楚。我想知道它们在成立目的、运营方式、资金来源等方面到底有啥不同,在法律上对它们的规定和要求又有哪些区别,希望能有个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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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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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法人组织,下面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成立目的。社会团体法人主要是基于会员的共同意愿,为了实现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而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比如各类行业协会、慈善组织等,它们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更侧重于服务社会、促进特定领域的发展或者满足会员的共同需求。而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像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通过开展商业活动赚取利润,并将利润分配给股东。 在资金来源方面,社会团体法人的资金来源较为多样,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这些资金主要用于维持社团的日常运营和开展公益活动,不得在成员中进行分配。企业法人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的出资、银行贷款以及企业自身的经营收入等。企业通过合理运用这些资金,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以实现盈利最大化。 从设立程序来看,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然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企业法人的设立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如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等,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在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都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九十条规定了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综上所述,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在成立目的、资金来源、设立程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在实际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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