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骗欠抗税的区别是什么?


在税收领域,偷、骗、欠、抗税是几种不同的违法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偷税,指的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行为。比如,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或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骗税,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对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还有一些人会虚报税收优惠资格来骗取减免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到了该交税的时间却没交够或者没交。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种行为性质较为恶劣,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秩序。《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总之,偷、骗、欠、抗税在行为方式和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的区别,纳税人应当遵守税收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