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受损怎么办?

我家房子在拆迁过程中受到了损坏,有的地方墙皮脱落,门窗也有点变形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知道自己能获得哪些赔偿,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希望能有人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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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受损,作为被征收人是有权利获取相应补偿和妥善安置的。 首先,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要是选择货币补偿,补偿金额要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估值来确定,同时还要考虑因征收行为引发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所需支出等因素;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政府部门有责任提供符合条件的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其次,如果房屋遭受了额外损害,比如房屋结构遭到破坏、贵重物品遗失等,您有权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一般来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用于经营)。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最后,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域差异有所不同。您可以先与当地的拆迁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反映房屋受损情况,要求合理赔偿。若沟通后无法达成满意结果,还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专家,必要时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对拆迁决定或补偿方案不满,可向作出该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或直接对拆迁行为及补偿决定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概念: 货币补偿:就是被征收人直接获得金钱形式的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房屋价值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房屋产权调换:指被征收人用自己被征收的房屋,与政府提供的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进行交换,并且结算两者价值的差价。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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