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永久居住权如何办理?

我想给自己办理一个永久居住权,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部门办理。也不确定办理永久居住权有什么条件限制。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操作。
展开 view-more
  • #居住权办理
  • #居住权合同
  • #不动产登记
  • #民法典
  • #永久居住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永久居住权,其实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准确的说法是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所以,首先你得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 然后,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签订合同之后,要和房屋所有权人一起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办理登记时,通常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居住权合同等。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材料无误后,会进行登记,居住权自登记完成时正式设立。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