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永久居住权?
我想给自己办理永久居住权,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我有一套自己名下的房产,想知道办理永久居住权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要去哪里办理,具体的步骤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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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永久居住权”的明确表述,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来设立,其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合同或者遗嘱中没有约定,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以下为你介绍居住权的办理方式: ### 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 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需要居住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签订之后,双方需要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只有经过登记,居住权才正式生效。 ###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 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当遗嘱生效后,获得居住权的人需要及时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同样,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办理居住权登记所需材料 一般来说,办理居住权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不动产权属证书等。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建议在办理之前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总之,设立居住权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行为,涉及到当事人的重大权益,因此在设立居住权时,建议当事人仔细考虑相关事宜,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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