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如何加居住权?

我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现在想给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个居住权,让他们能安心住在这里。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要去房管局办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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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产证上加居住权,是指在房屋所有权之外,为他人设立居住该房屋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要在房产证上加居住权,首先需要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这一步相当于双方先把关于居住权的各项事宜谈好并写下来,形成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订立好居住权合同后,双方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只有到相关登记机构完成登记手续,居住权才正式生效。一般这个登记机构就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申请登记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通常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居住权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具体的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居住权的相关信息,同时也会在房产证上进行相应的标注,这样居住权就成功添加到房产证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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