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给陌生人设立居住权吗
我名下有套房子,最近遇到个陌生人有居住需求,我有点心动想给他设立居住权。但又怕有啥法律风险,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能不能这么做,以及设立过程、后续影响是怎样的,所以想问问到底可不可以给陌生人设立居住权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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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可以给陌生人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呢,简单来讲,就是特定的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打个比方,就好像你有一套房子,你允许别人在一定条件下住进来,这个人就拥有了在这套房子里的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一般要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而且,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仅仅签了合同还不够,必须要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居住权才正式生效。
给陌生人设立居住权,首先要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比如居住期限、居住条件等,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其次,办理登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没有登记,居住权是不成立的。
不过也要注意,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转让、继承,原则上也不得出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旦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等,居住权就会消灭。
相关概念:
居住权:特定的公民在合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排斥他人非法干涉和使用房屋并经有关机关依法登记的权利。
用益物权: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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