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有权不同意办居住权吗?
我最近租房,想办居住权,但房东不太愿意。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居住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房东在这方面是不是有决定权?我想了解下房东不同意办居住权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展开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例如,老人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保障自己在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子女后仍有居住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房东有权不同意办居住权。依据《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这意味着居住权的设立需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并通过书面合同进行约定,之后还需要进行登记。因为房屋的产权属于房东,房东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未经房东同意,他人无法合法获得居住权。若违反此规定,相关行为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居住权也无法得到保障。所以,从法律层面讲,房东有权决定是否同意他人办理居住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