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是租房吗?房子本身是居住权吗?

我最近打算租房住,也听到了居住权这个说法,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比如正常租房是不是就有居住权?还有房子本身能不能简单等同于居住权?想了解下这其中具体的法律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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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和租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子本身也不等同于居住权,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居住权是一种对房屋的直接支配权,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排他性。例如,老人将房子的所有权给了子女,但通过设立居住权,保障自己能在房子里安度晚年,即使房子所有权已转移,老人仍能合法居住。 而租房产生的是租赁关系,承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一般的租房场景中,租户仅能在租赁期间使用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时,租户需搬离房屋。比如,你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一年,一年到期后如果没有续租,你就需要搬走。 只有在租房过程中,承租人与房东签署了居住权合同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承租人才可获得所租住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一旦设立,不能随意撤销,只能由法律规定的情形灭失或者居住权人自己抛弃。而房屋租赁双方都可以单方面违约,申请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居住权人未经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且居住权合同未规定可以出租的,所有权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居住权人停止该行为或者请求撤销居住权;而对于住房租赁权,若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房子本身是一个具体的不动产,它是所有权的客体。居住权是基于房子这个不动产而设立的一种权利,不能简单地说房子就是居住权。所有权人对房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面权利,而居住权人只是在特定范围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例如,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子出售、抵押等,而居住权人不能进行这些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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