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会对我们的房子产生影响吗


居住权对房子是有一定影响的,但需要区分不同方面来看。 首先,从房屋产权角度来说,居住权并不影响房屋产权归属。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而房屋产权属于房屋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这意味着即便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并不会改变。 其次,从房屋使用和处置角度,影响较为明显。一方面,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比如老人给保姆设立了居住权,那么在居住权期限内,保姆就可以合法居住在该房屋内。即便之后房子被继承或者出售,只要居住权还在有效期内,保姆的居住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 另一方面,如果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在进行房产交易时会受到影响。对于买房人而言,购买房屋前需要查询所购买的房屋是否设立了居住权。因为居住权设定后,无论房屋被出售、抵押还是拍卖,都不影响居住权人免费居住和使用房屋,多数人都不会接受花大价钱买下的房屋已经有了“房客”。而且设立居住权的住宅除另有约定外,不得出租。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多种,以合同方式设立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遗嘱方式设立的,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还有以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情况。 相关概念: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通俗讲,就是别人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你的东西并获取利益,但东西还是你的。 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的双方就居住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约定,里面会包含当事人信息、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