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是否一生有效?

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里写明我有房子的永久居住权。但我有点担心,这个永久居住权是不是真的能保障我一辈子都能住在这里呢?会不会有什么情况让这个居住权失效呀?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居住权
  • #永久居住权
  • #居住权时效
  • #民法典
  • #离婚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你虽然不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但可以合法地住在这个房子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永久居住权,这里的“永久”通常会被理解为居住权人的终身。只要居住权人一直活着,并且没有出现居住权期限届满等法定消灭的情形,居住权就会一直有效。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居住权提前消灭。比如,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居住权消灭的其他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居住权也会消灭。另外,如果居住权人实施了严重损害房屋所有人权益等违反约定的行为,房屋所有人也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消灭居住权。所以,离婚后约定的永久居住权在正常情况下可以保障居住权人一生居住,但并非绝对不受任何因素影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