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签的居住权是否会取消?
我和别人签了居住权协议,现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担心居住权会被取消,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居住权会被取消,是不是签了就不能更改了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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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别人签的居住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取消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等都有相关规定。 其次,居住权消灭的常见情形之一是居住权期限届满。例如,双方在签订居住权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居住权的期限为10年,那么当这10年期满后,居住权就会自然取消。 再者,居住权人死亡也是居住权消灭的法定事由。因为居住权是与特定的居住权人紧密相连的,当居住权人死亡,其享有的居住权也就随之终止。 另外,居住权合同解除也可导致居住权取消。我国物权变动模式原则上采债权形式主义,在居住权合同的情形下,合同是设立居住权的债权原因,当债权失去效力,则据此设立的物权亦将失去效力。比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居住权合同,或者出现了法定的合同解除事由,如一方严重违约等,居住权就会因合同解除而消灭。 最后,当居住权消灭时,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以确保物权状态的清晰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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