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追尾时,中间一辆车该怎么理赔?


三车追尾事故中中间车辆的理赔,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的具体划分来确定,相关解释如下: **责任划分情况及理赔责任承担主体** 一般情况下,若中间车辆是因前方车辆阻挡、逼迫而碰撞到第一辆车,那么责任通常归属于第一辆车,由第一辆车及其保险公司承担中间车辆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例如,第一辆车突然急刹车,中间车辆避让不及追尾撞上,第一辆车担责。 若中间车辆是受后方第三辆车冲击导致追尾第一辆车,责任全归于第三辆车,由第三辆车的保险公司对中间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比如第三辆车车速过快追尾中间车,致使中间车撞上第一辆车,第三辆车负全责。 若中间车辆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中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本身就有超速等违规行为,那么就需要根据各方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再按照比例进行赔偿。 **理赔的依据和流程** 在理赔过程中,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保险公司的定损评估具有决定性影响。 事故发生后,车主应立即停车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保护好现场以便交警和保险公司勘察取证。没有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划分没有异议的,交警将会按快速处理程序当场解决。受害方需要搜集所有相关证据,例如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记录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并与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在责任认定或者理赔金额上出现了争议,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另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