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居住权一般是多长时间?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居住权的时长不太清楚。我们有一套房子,是对方婚前买的,我离婚后估计没地方住。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我能有多久的居住权呢?主要就是想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居住权
  • #居住权时长
  • #离婚财产
  • #法律规定
  • #婚姻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居住权的时长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统一的固定标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规定,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其次,双方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自行协商约定居住权的时间 ,这种情况下就比较灵活,以双方达成的协议为准。要是协商不成,那么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或者离婚后生活困难等,法院会综合这些因素来判定居住权的相关事宜。 另外,在执行居住权帮助期间,如果受助方另行结婚,对方通常可终止帮助。原定居住权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受助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权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帮助,一般是不予支持的。 相关概念: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个人财产:指在夫妻关系中,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婚后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等,这些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