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是什么?


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面为您分别介绍它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 首先说构成要件。 主观方面,要求被告人主观上认识到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还依然为其提供帮助。比如,在认定主观明知时,要是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显示交易方式明显异常,像向他人提供并非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等支持,或者频繁采取隐秘上网、加密通信等措施,又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就可能被推定主观为明知。同时,也会结合被告人认知水平、从事行业等个体差异来综合考量是否明知。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 接着说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结合相关规定,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达到5张以上,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20张以上;出售、出租银行卡,涉及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贩卖手机卡与电信诈骗犯罪相关联且诈骗数额巨大等情况,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此外,违法所得数额大小、帮助对象数量等也可能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在法律上是一个综合判定的概念,在帮信罪中通过多种情形来界定,如涉及的卡类数量、支付结算金额、诈骗数额等达到一定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