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的主客观要件是什么?


帮信罪,也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的主客观要件如下: 首先是主观要件。帮信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清楚地知道自己给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对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却依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并且,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里的“明知”,既包括明确知道对方在犯罪,也包括应当知道对方的行为属于犯罪。比如在一些案件中,行为人虽然没有明确被告知对方在进行网络犯罪,但根据一些明显的迹象,如交易异常频繁、资金流向不明等情况,就应该意识到对方行为的违法性,这种情况就属于应当知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只有主观上存在故意才可能构成帮信罪,如果是因为过失而提供了帮助,是不构成此罪的。 其次是客观要件。帮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为实施网络诈骗的人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让他们能够顺利开展诈骗活动;或者为网络赌博平台进行广告推广,吸引更多人参与赌博;还有把自己的支付账户提供给犯罪分子用于资金流转等行为。 关于“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2条第1款从支付结算金额、违法所得、行为对象等方面明确了认定标准,比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等等,同时该条第2款又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2项至第4项规定标准5倍以上,成立本罪。 相关概念: 故意:在刑法里,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 情节严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不同犯罪中有不同衡量标准,一般指行为的性质、后果、造成的影响等方面达到比较严重的程度,就帮信罪而言就是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那些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