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地媳妇离婚后是否有居住权?

我是外地媳妇,和老公感情不和打算离婚。目前居住的房子是老公家的。我离婚后可能没地方住,想知道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居住权,想了解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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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外地媳妇离婚后是否有居住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屋本身是外地媳妇所有,那自然是有居住权的 。 其次,如果房屋是丈夫所有,那么有以下几种情况: - 若双方在离婚时协商一致,丈夫同意给予妻子居住权,并且按照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那么妻子就拥有居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但是妻子离婚后无房可居,这种情况属于生活困难。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面就包含了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照顾。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具有一定特性。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且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概念: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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