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间费用混合标价合法吗?

我找了个居间人帮忙促成业务,签合同的时候发现居间费用是混合标价的,把好几项费用混在一起算。我不太懂这样合不合法,会不会让我多花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居间费用混合标价的方式有没有问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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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居间费用和混合标价的概念。居间费用就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需要支付给居间人的报酬。简单来说,就是居间人帮你办成了事儿,你得给人家钱。而混合标价,就是把多种不同类型的费用合并在一起进行标价。 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并没有绝对禁止居间费用混合标价这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表明只要居间人促成了合同成立,委托人就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对于报酬的标价方式并未做详细规定。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居间费用混合标价可以随意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居间合同中的混合标价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同时,如果混合标价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居间人故意将一些不合理的费用混入居间费用中,让委托人承担不必要的支出,这就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所以,如果遇到居间费用混合标价的情况,你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看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如果发现有不合理之处,你可以与居间人协商,要求其对费用进行明确的拆分和说明。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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