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拆迁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当房屋被拆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了解拆迁相关信息。拆迁方有义务主动公示拆迁规定、办公时间及人员、房产评估报告、补偿方案、补偿对象等内容,如果没有主动公开,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其公开,也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是因为我们只有清楚拆迁的具体政策,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查看拆迁方工作人员证件。在拆迁过程中,要及时查看工作人员的相关拆迁证明,对于没有佩戴工作证,或者证件标注与此次拆迁不符的,可拒绝商谈拆迁事宜。 再者,重视房屋拆迁评估。拆迁补偿多少与评估关联较大,房产评估结果需双方同意才可签字确定。若被拆迁人觉得评估不符合标准或有疑问,有权要求重新评估。 然后,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拆迁方的口头承诺往往存在陷阱,同时,在交流中尽量让被动变为主动,少透露自己期望的补偿心理价位。 另外,谨慎签字很关键。拆迁中涉及众多文件和合同,签字时要仔细阅读每一条款,尤其是补偿协议。空白协议最好别签,否则一旦被拆迁方篡改内容,后续维权难度很大,因为签字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在面对强制拆迁时,要以保护自身安全为重,避免与拆迁人员正面冲突,及时报警,并在安全前提下录音录像记录过程。还要及时保存有利证据,如房产证、土地承包证等,也可在强制拆迁前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如果遭遇不公正补偿,可能面临强拆,可聘请律师介入维权。我国针对强制拆迁规定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维权方式。行政复议是在收到《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后的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诉讼是在相关决定书作出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可选择先复议再诉讼,也可直接诉讼。 法律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要多方面留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