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我刚找到一份新工作,签劳动合同时上面写了试用期。我不太明白试用期到底是什么,它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作用和限制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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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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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劳动者也可以了解自己是否适应这份工作和这个单位。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了详细规定。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存在,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在正式任用劳动者之前进行考察的机会。比如,单位可以观察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是否符合岗位需求。对于劳动者而言,试用期是了解工作环境、工作内容以及单位文化是否适合自己的时间段。 同时,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享有相应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被随意辞退。 总之,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一个对双方都有意义的考察阶段,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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