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与遗赠有什么区别?

我家里老人想处理自己的财产,不知道是用遗嘱的方式还是遗赠的方式。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就怕选错方式出问题。想了解下遗嘱和遗赠在法律上到底有啥不一样,该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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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遗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和遗赠都是处理个人财产的重要法律方式,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主体方面来看,遗嘱是指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遗赠是指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简单来说,遗嘱的接受对象是法定继承人,遗赠的接受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其次,两者在表示接受、放弃的规定上有所不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这是因为法律更倾向于保护法定继承人的利益,所以对他们接受继承的要求相对宽松。 最后,在法律义务方面也有差异。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税款,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而对于受遗赠人,一般在接受遗赠财产后,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和税款,但如果遗赠附有义务,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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