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小孩的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关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现在想分开,没有孩子。不知道这种没有小孩的事实婚姻该怎么解除关系,是直接分开就行,还是有其他法律流程要走,很迷茫,希望得到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事实婚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事实婚姻”在法律上的界定。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时间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 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你们的情况属于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前就形成的事实婚姻,要解除这种关系,就不能简单地自行分开。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的解除和正常的合法婚姻解除程序类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你们可以选择先由有关组织,比如当地的居委会、妇联等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因素,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要是你们的关系形成于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后,那么法律上不承认这是事实婚姻,而是认定为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因为同居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除,不需要经过特定的法律程序。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