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动迁房应该如何分割?


在探讨离婚后动迁房如何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动迁房的不同类型,因为不同类型的动迁房在分割上适用不同的规则。 动迁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人口进行安置的动迁房。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基于特定的动迁政策,作为被安置人口享有相应的安置权益。这就好比在分蛋糕时,每个人都因为自己符合一定的条件而有了获得一份蛋糕的资格。比如,某地区的动迁政策规定,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每人一定面积的安置房屋。那么,在离婚分割时,属于个人的安置面积对应的房屋部分,原则上就归该个人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规定,公民对自己合法享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这里个人基于动迁政策获得的安置权益就是其合法财产权益的一部分。 另一种是按照房屋产权进行安置的动迁房。如果动迁房是一方在婚前就拥有产权的房屋拆迁后所得,那么一般情况下,该动迁房仍然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如同原来属于自己的一件物品,经过了一些形式上的变化,但本质上还是自己的。因为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特别的约定,将该动迁房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动迁房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房屋拆迁所得,那么在离婚时,就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的分割方式有多种,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比如,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生活需求、抚养子女的情况等,以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分割动迁房。 此外,在分割动迁房时,还需要注意动迁协议的具体内容。动迁协议中可能会对房屋的分配、安置款项的使用等有明确的约定,这些约定也会对离婚后动迁房的分割产生影响。总之,离婚后动迁房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