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婚前购买婚后还款的房子该如何分割?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婚后和配偶一起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就这套房子的分割问题产生了分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婚前购买婚后还款的房子,具体是怎么分割的呢?是按照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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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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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于婚前购买婚后还款的房子的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让我们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对于婚前购买婚后还款的房子,婚前支付的房款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来说,在实际分割时,一般会先确定房子的现值。然后,计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包括首付款、已还贷款和未还贷款)的比例。再根据这个比例来确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价值。对于这部分价值及其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例如,小张在婚前支付了30万首付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贷款70万。婚后小张和妻子小李共同还贷30万,此时房子增值到了150万。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为30÷100 = 30%,对应的房产价值为150×30% = 45万。在离婚时,如果房子判给小张,小张就需要补偿小李45万的一半,即22.5万。 此外,如果在婚姻期间,双方对房子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约定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总之,在处理这类房产分割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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