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农村平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套农村平房,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房子是在农村,不像城里房子有明确的产权界定,我们俩也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婚后买的农村平房,离婚时是怎么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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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后购买的农村平房在离婚时的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购买的农村平房,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农村平房又有其特殊性,它涉及到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组织,村民只有使用权。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的转让通常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离婚分割农村平房时,若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比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考虑的因素包括房屋的出资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居住需求等。如果一方对房屋的出资较多,或者另一方有其他住房,那么出资多的一方可能会更有机会获得房屋的居住权,但同时需要给予对方合理的补偿。 如果夫妻一方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不能取得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居住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总之,婚后购买的农村平房离婚分割问题较为复杂,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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