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对于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名下有股票、债券、基金这些有价证券,还有一些未上市的股票。现在不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些该怎么分割,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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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这些有价证券和未上市股票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增值部分,通常属于投资收益,因此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些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就有价证券和未上市股票的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最为灵活,只要双方自愿,分割方案可以多样化。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股票,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现金补偿;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股票、债券等。 二是按市价分配。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且该有价证券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交易,法院通常会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比如,对于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股票,法院可以根据离婚时的股票市场价格,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三是评估分割。对于未上市的股票,由于其没有公开的市场价格,可能需要进行评估。法院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未上市股票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割。在评估时,会考虑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等因素。 四是竞价分割。如果夫妻双方都主张对有价证券或未上市股票的所有权,法院可以组织双方进行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种方式可以使财产得到更合理的分配,同时也能体现双方的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割这些财产时,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贡献较大,或者一方存在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予以照顾。此外,如果涉及到股票等财产的分割,还需要遵守相关的证券交易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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