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是否可以找人代替?

我和配偶感情破裂,想通过起诉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但我近期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跑法院这些流程。我就想问问,起诉离婚能不能找别人代替我去办相关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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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相关事务的,但在一些关键环节,当事人本人还是需要亲自参与。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委托代理”这个概念。委托代理就是当事人把自己的某些事情交给别人,让别人以自己的名义去办理。在起诉离婚案件里,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就是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从这些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择合适的人来帮你处理起诉离婚过程中的一些事务,比如收集证据、起草法律文书、参加一些非关键的庭审准备程序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因为离婚涉及到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和感情问题,所以法律规定当事人即使有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的。这意味着,在开庭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要亲自到场,向法官陈述自己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意见和想法。只有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当事人因为身体原因确实无法行动,或者在国外无法及时回国等,并且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情况,才有可能不用亲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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