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在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和原则: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分割财产。这是最理想的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一定金额的补偿等。 如果协商不成,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相关原则进行判决。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或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财产。比如,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争取房产、车辆等财产的分配。 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会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例如,女方在照顾孩子方面付出较多,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得到更多份额。 三是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如果一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适当照顾。比如,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四是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等,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进行公平的财产分割。比如,一方为了照顾家庭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 五是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有关于财产的书面约定,那么会按照约定进行分割。例如,双方约定婚后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财产。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