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过一年离婚是否有财产分割?
我是二婚,和现在的伴侣过了一年,感觉实在过不下去想离婚。但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能不能分割财产,也不清楚有哪些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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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婚过一年后离婚,是有可能涉及财产分割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夫妻财产的基本概念。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在二婚过一年离婚时,如果存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双方就有权进行分割。分割的原则通常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双方并没有共同财产,或者财产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例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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