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居五年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我和伴侣已经分居五年了,感情早就破裂,现在想办理离婚。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可我们都分居这么久了,应该没必要再等冷静期吧,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离婚还需不需要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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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了解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会有一个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要明确的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情况。不管夫妻分居了多久,只要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都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 而如果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是没有离婚冷静期的。对于分居五年这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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