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有外遇想离婚会怎么判?
我结婚后没忍住有了外遇,现在想离婚,但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我担心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 的问题,也不清楚自己这种有外遇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有怎样的认定,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决规则和依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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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结婚后有外遇想离婚的判决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对于是否准予离婚这一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有外遇的行为达到了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法院调解无效时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不过,如果只是偶尔的出轨行为,没有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法院可能不会轻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减少有外遇一方分得的财产比例。
再者,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有外遇的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比如道德品行问题等,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总之,结婚后有外遇想离婚的判决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