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离婚协议是否生效以及怎么写?
首先来探讨离婚冷静期内离婚协议是否生效的问题。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从法律性质上来说,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这里的条件就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离婚冷静期内,由于双方还未完成离婚登记的最后程序,所以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也就是说,在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整个离婚登记程序就会终止,那么离婚协议自然也就不生效了。
接下来谈谈离婚协议怎么写。
第一,协议的开头部分。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这是为了明确协议的主体,确保协议是针对特定的夫妻双方。
第二,协议的核心内容。1. 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这是离婚协议的基础,如果不是双方自愿,协议就可能存在效力问题。2. 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归男方还 是女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比如,抚养费可以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定金额,一直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同时,还要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探视子女。3. 财产分割。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并明确这些财产的分割方式。是平均分割,还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割,都要在协议中写清楚。4. 债务处理。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第三,协议的结尾部分。双方当事人要签字并注明日期。只有双方签字,协议才具有初步的成立要件。
在书写离婚协议时,要确保内容合法、真实、明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语言。同时,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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