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条款该怎么写,有范本吗?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条款,是对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进行分割的约定,其内容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还可能影响到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书写要点以及提供一个简易范本。 首先,明确财产范围是基础。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双方有特别约定,也可以在协议中进行处理。 在撰写条款时,要确保内容具体明确。例如,对于房产,要写明房屋的具体地址、产权证书编号、购买时间等信息;对于车辆,要写明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等。同时,要明确财产的归属,即哪些财产归男方所有,哪些财产归女方所有。 此外,还要考虑到债务的分担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在协议中,要明确债务的种类、金额以及由哪一方负责偿还。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离婚协议财产条款范本: 一、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房屋具体地址]的楼房一套,登记在[产权人姓名]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归属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承担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期限]内付清。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存款[具体金额]元,男方划分[金额],女方划分[金额];男女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其它形式财产,划分如下:[具体财产及归属情况]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建议双方充分沟通,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同时,为了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前提是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