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财产公证有区别吗?分别怎么写?
我打算和配偶办理离婚,听说有离婚协议和财产公证这回事。但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而且也不知道该怎么写。担心写不好会影响后续财产分割和离婚流程,想了解下它们的区别以及具体的写法。
展开


离婚协议和财产公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文件之一。而财产公证则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财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离婚协议是双方自行达成的约定,而财产公证经过了公证机构的证明,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 从写法上看,离婚协议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接着要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然后详细说明子女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等。财产和债务的分割也是重要部分,要明确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配,共同债务如何承担。最后,双方需签字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财产公证申请书一般需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提交材料的名称和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在办理财产公证时,双方要携带相关财产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机构会对财产的来源、归属等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出具公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