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需要公证吗,协议该怎么写?


首先,我们来探讨协议离婚财产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不一定要进行公证。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只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自双方签字时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协议,如果日后发生纠纷,在法院审理时,其证据效力相对较高。也就是说,公证后的协议,法院一般会直接认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 接下来,我们说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该怎么写。一份完整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通常应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是双方的基本信息,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明确协议的主体。 第二部分是引言,一般会说明双方于何时何地登记结婚,现因何种原因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达成以下协议。 第三部分是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这是协议的核心部分。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归属情况。比如,对于房产,要写明房屋的坐落位置、产权证号、产权人等信息,以及该房产归哪一方所有,是否需要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的方式和金额等;对于车辆,要写明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登记人等信息,以及车辆的归属;对于存款,要写明双方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及存款余额,如何进行分配等。同时,还要对其他可能涉及的财产,如股票、基金、债券、贵重物品等进行明确的分割约定。 第四部分是债务的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债务,要明确债务的种类、金额、由哪一方承担偿还责任等。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 第五部分是违约责任,为了保证双方能够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可以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第六部分是争议解决方式,可约定如果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是通过协商解决,还是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最后,双方要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最好由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以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