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离婚20年未见儿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之后20年我都没见过父亲。现在他去世了,我不知道他离婚后有没有再立遗嘱。我想问下,就这种我和他20年没见的情况,我还有没有权利继承他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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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父母离婚20年未见儿子是否有继承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儿子与父亲的血缘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也就是说,儿子依然属于父亲的法定继承人范畴。即使父母离婚20年双方未曾见面,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儿子作为子女,仍然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如果儿子不存在上述这些行为,其法定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如果父亲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将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遗嘱中明确排除了儿子的继承权,那么儿子就不能通过遗嘱继承父亲的遗产。但如果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涉及无效部分的遗产仍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综上所述,父母离婚20年未见,儿子原则上是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最终能否实际继承遗产,还需要看父亲是否立有遗嘱以及遗嘱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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