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只能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们当初是在老家结婚登记的,现在都在外地工作,没时间回老家办理。想问下离婚是不是只能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在现在工作的地方能不能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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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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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并非只能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这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办理地点。 首先,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时,不局限于结婚登记地,而是可以选择到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夫妻二人在A地登记结婚,但一方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既可以到A地办理离婚登记,也能前往B地办理。 其次,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样,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那么就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比如,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地在C地,但被告长期居住在D地且已满一年,此时原告可以在D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一定非要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在实际操作中,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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