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是否需要仲裁前置?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离婚,但不太清楚法律流程。听说有些案件要先仲裁,想知道离婚案件是不是也得先仲裁再处理?要是不了解这流程,怕耽误时间和精力,所以来问问这方面的规定。
展开


在我国,离婚案件并不需要仲裁前置。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而离婚纠纷主要涉及到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种协议离婚的方式完全基于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无需经过仲裁程序。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这个过程中,也没有要求必须先经过仲裁。 之所以离婚案件不适用仲裁前置,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具有特殊性和不可逆性。人身关系的解除不能通过仲裁这种方式来强制决定,而应该由当事人自愿表达意愿,并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公正的裁判。同时,仲裁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离婚案件显然不属于这类纠纷范畴。因此,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需要以仲裁作为前置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