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对财产争议不予处理时要驳回诉讼请求吗?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对财产分割有争议,但法院好像不想处理这部分争议。我就想知道,在离婚案里,如果法院对财产争议不予处理,会不会直接驳回我的诉讼请求啊?这关系到我能不能争取到应得的财产,心里特别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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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当涉及财产争议且法院不予处理时,是否驳回诉讼请求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驳回诉讼请求的含义。它指的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法律依据,从而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简单来说,就是原告的诉求不被法院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存在争议,法院会在审理离婚案件的同时,对财产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法院可能对财产争议不予处理,但不一定会驳回诉讼请求。 一种情形是,如果财产涉及第三人权益,例如该财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或者有其他第三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那么法院通常不会在离婚案件中直接处理该财产争议,而是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驳回离婚的诉讼请求,只是对涉及第三人的财产部分不予处理。 另一种情形是,财产的状况不明确,比如财产的具体数额、权属等存在争议且无法在离婚诉讼中查明。此时,法院可能会暂不处理财产争议,但也不会驳回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会在财产状况明确后,让当事人另行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还有,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财产的存在和权属等情况,法院也可能对财产争议不予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要驳回整个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会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是否准予离婚等其他事项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案对财产争议不予处理时,不一定会驳回诉讼请求。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离婚及其他可处理的事项进行判决,而财产争议可能会让当事人通过另行起诉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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