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财产纠纷的离婚官司法院会判离吗?

我和另一半准备打离婚官司,但是在财产分割上有很大的纠纷。我们已经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我就想知道,在有财产纠纷的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因为这个就不判我们离婚,我很担心最后离不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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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有财产纠纷的离婚官司中,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主要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而非财产纠纷本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意味着,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财产纠纷只是离婚诉讼中的一部分内容,不会直接影响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定。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便存在财产纠纷,法院也会依法判决离婚。反之,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即便没有财产纠纷,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问题通常会与是否准予离婚一并处理,但二者是相对独立的法律问题。因此,有财产纠纷并不必然导致法院不判离,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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