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感情不合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合,已经到了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的地步,现在打算离婚,但不知道去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怎么判。是直接判离,还是会有其他情况呢?我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感情不合
  • #离婚判决
  • #民法典
  • #离婚诉讼
  • #夫妻感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因为感情不合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 首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界限。这里所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是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程度。如果只是一些小的矛盾和摩擦,还没达到这种严重程度,法院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如果仅仅以感情不合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因为调解可以尝试修复夫妻关系,给双方一个重新考虑和沟通的机会。如果调解无效,而且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准予离婚情形,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但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在第一次诉讼时就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通常会相对较大。总之,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准予离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