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感情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感觉已经没感情了,现在想离婚,但不知道法院对于这种没感情的离婚情况会怎么判,是直接判离还是有其他考量因素,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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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这里探讨的是没感情离婚在诉讼离婚中的判决情况。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通俗来讲,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地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仅仅说没感情,法院不会直接就判决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试图修复夫妻关系。如果调解无效,会综合各种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双方是否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有无其他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事实,像长期的矛盾冲突、双方对婚姻的态度等。只有当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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