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会直接判离吗?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打算去法院起诉,可又不太清楚法院会不会直接就判离。我和他有一些矛盾和问题,感情也大不如前了,但不知道这够不够得上直接判离的条件。我就想了解下,起诉离婚到底啥情况下能直接判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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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并不一定会直接判离。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判决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的“感情确已破裂”是关键判断标准。法律还列举了一些具体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例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指的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破坏了婚姻关系。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些恶习不仅会严重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还会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而且屡教不改表明当事人没有改正的意愿和行动,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的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双方性格严重不合,长期无法正常沟通交流,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等。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起诉离婚时,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进行判断,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情形,且调解无效时,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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