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银行卡转账会怎么判?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要利用信息网络去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若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微且未产生重大不良影响,那么犯罪者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需附加罚金,也可以是单独处罚金。但要是情节严重,比如涉及的资金巨大、帮助多个犯罪对象等,就会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靠近上限来判决。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各种帮助,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 情节严重:在法律中,通过列举具体的情形,如资金数额、帮助对象数量等,来确定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进而影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