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案件法院是怎么判的?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现在打算离婚,但不知道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依据什么来判决。是只要一方提出离婚就会判离,还是有其他条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又会怎么判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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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案件的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有上述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如果没有这些情形,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不一定会判离。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意味着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先看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如果不能,会考虑多种因素,尽量公平合理地分割共同财产。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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