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中离婚是怎么判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心里很没底,想知道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到底是怎么判定的,是只要一方提出就会判离,还是有其他条件?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这些又会怎么判呢?特别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规则。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判决
  • #夫妻感情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婚姻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来说,有这些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就是在已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或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对配偶、孩子等家庭成员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伤害,或者不管不顾、抛弃他们;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样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诸多因素,同时也会尊重子女的个人意愿,从而作出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 财产方面,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一般平均分割,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