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两年半被辞退应该怎么赔偿我?
在公司工作两年半了,突然被辞退。也没说具体为啥,心里特别郁闷。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得怎么赔偿我呀?是按什么标准来算赔偿金额的,要是公司不按规定赔,我又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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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做了两年半被辞退的情况下,赔偿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合法辞退且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两年半,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是违法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工作两年半被违法辞退,赔偿金就是6个月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合法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遇到纠纷,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若协商和调解不成,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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