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感情不和能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越来越差,经常因为各种小事争吵,感觉日子过不下去了。我想通过起诉离婚,但又担心法院不判离,所以想了解一下,就我们这种感情不和的情况,起诉的话真的能离婚吗?主要想知道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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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感情不和是可以离婚的。首先得了解诉讼离婚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相关问题,像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承担、孩子归谁抚养等方面,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通过调解或者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比如,要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同时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还有一些情况,像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只要能证明存在这些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也会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如果只是偶尔小吵小闹,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情形,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能和好。要是调解后仍无法解决问题,又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可能就不会判决离婚 。所以,起诉感情不和不一定必然能离婚,最终结果要看是否能证明感情已破裂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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