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感情不和该如何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越来越差,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想通过起诉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向哪个法院起诉等,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夫妻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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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夫妻感情不和想要起诉离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 首先,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简单来说,就是你得是婚姻关系的一方,明确要起诉的对象,清楚自己希望通过离婚达成什么诉求,比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争取子女抚养权等,而且这个事情法院是管的。 接着,需要收集相关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为诉讼离婚的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要收集能体现感情不和的证据,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像异地居住证明、分居协议等),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 然后,准备起诉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在起诉状里要清晰写明诉讼请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要求)、事实与理由;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是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得提供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有财产争议的,要准备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据。 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就是身份证上的地址,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要是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庭审程序,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整个起诉离婚的过程比较复杂,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整个诉讼流程,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住所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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